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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体汇体育软件有哪些教学检查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4-07-0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教学检查是学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稳定教学秩序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促进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为做好教学检查工作,特制订本办法

教学检查的组织

第二条  学校建立校、院、系(教研室)三级教学检查组织。

1.学校教学检查工作组,由主管教学校长任组长,分管日常教学工作的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教务处、学生处、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教育技术中心、总务处、学院部门负责人及教学督导委员会成员组成,其职责是:负责全校范围内的教学检查以及教学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与信息反馈等工作,各教学部门开展的教学检查工作实施监督。学校教学检查工作组办公室设在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

2.学院教学检查工作组,由学院院长任组长,成员由主管教学院长、主管学生工作的书记、系(教研室)主任、教学督导组成员以及教学秘书组成。其职责是:根据学校教学检查工作的各项要求,检查本单位教学各方面情况,保证教学工作质量。

3.系(教研室)教学检查工作组,由系(教研室)主任负责组织,根据学校及学院教学检查工作要求,开展本系(教研室)的教学检查工作,保证本系(教研室)的教学工作质量。

教学检查的分类

  教学检查分为日常教学检查、定期教学检查和专项教学检查。

1.日常教学检查是在开展教学活动期间,对教学区域内教学秩序、教学设备、环境卫生等进行的不定期检查。包括日常教学巡查和节假日(含清明节、五一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元旦等节假日)前后开展的教学秩序检查。

2.定期教学检查是在特定的教学活动期间,对教学计划、教学运行、教学建设、教学质量管理、教学保障等方面的内容进行检查。包括期初教学检查、期中教学检查和期末教学检查。

3.专项教学检查是对某一项或某一方面的教学工作进行专门检查,如课程考核专项检查、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专项检查等。

第四章  日常教学检查

第四条  日常教学巡查每月进行,节假日前后开展的教学秩序检查安排在学校放假前1天和收假上课第1天。日常教学检查以学院、系(教研室)检查为主,学校检查为辅。

1.检查内容。根据《华体汇体育软件有哪些课堂教学行为规范》文件规定,主要检查教师的仪容仪表、候课、课堂教学基本文件携带情况、课堂管理;检查学生的仪容仪表、出勤、课堂纪律;检查多媒体教室、语音室、实验室等设备运行、教室环境卫生以及课后“五关”(关灯、关空调、关风扇、关窗、关多媒体设备)情况。

2.检查方式。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联合学生处、教务处每月采取抽查的方式,深入课堂一线进行现场巡查或者通过智能巡课系统进行线上巡查;各学院、系(教研室)每周不定期组织教学检查小组深入课堂一线进行巡查。检查人员完成巡查后应填写巡查情况记录表,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3.检查情况总结。校级日常教学检查结果通过教学质量反馈群、教学例会等方式进行通报,并由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存档。各学院、系(教研室)的日常教学检查结果通过院务会或系(教研室)工作例会进行通报,并由教学部门存档。

第五章 定期教学检查

第五条  期初教学检查安排在每学期1-3周进行,包括期初开课准备情况检查和教学档案归档质量检查,由校、院、系(教研室)三级共同开展。

1.期初开课准备情况检查

1)检查内容。教学场所的设施设备保障及环境卫生情况,师生返校情况,教学任务落实,教材发放情况,任课教师备课及教学基本文件(包括教学大纲、授课计划、3次以上的教案、教材、课件)准备情况,学生报到注册情况等。

2)检查方式。学生上课前3天,各学院、系(教研室)教学检查工作组完成本部门的自查。学生上课前2天,学校教学检查工作组集体走访各教学单位和教学场所,现场了解教学准备情况。上课第1天,校、院、系(教研室)三级教学检查工作组全部深入教学一线检查上课情况。

3)检查结果。学院、系(教研室)自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同时做好自查工作总结和检查资料存档工作。学校教学检查工作组现场发现问题责成责任部门及时解决,教务处做好开学前准备情况检查总结,并将检查总结和检查记录提交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归档。

2. 教学档案归档质量检查

1)检查内容。依据《华体汇体育软件有哪些教学档案管理实施细则》规定内容,对课程档案和教学部门管理档案的完整性和规范性进行检查,重点检查课程的形成性考核资料。

2)检查方式。开学第1-2周,各学院、系(教研室)负责人组织本部门教学检查工作组检查教学档案归档质量,重点针对课程的形成性考核资料(含试卷清单)进行全面检查,做好检查记录的汇总、反馈与整改工作。开学第3周,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组织人员检查各学院、系(教研室)教学档案检查记录(含试卷检查清单),随机抽查部分教学档案,同时对上一学期开出课程的形成性考核资料(含试卷)进行抽查。

3)检查情况总结。各学院、系(教研室)自查发现问题,督促档案提供人及时解决,同时做好部门教学档案自查工作总结和检查资料存档工作。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做好教学档案归档质量检查情况总结,通过教学例会等方式进行通报。

第六条  期中教学检查一般安排在每学期的第8-12周进行,全面检查教学运行和质量。各学院、系(教研室)负责人组织本部门的自查,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负责组织全校的检查。

1.检查内容

1)教学计划。包括人才培养方案的制(修)订、教学计划的执行、各项教学任务的落实(课堂教学、实验教学、实践训练)等。

2)教学运行。包括教学大纲、授课计划、教案、课件等教学基本文件的编制与执行情况;主讲教师资格审核、新入职教师“传帮带”培养、教材选用、教师考勤、作业布置及辅导答疑、教师调停课等情况;实践性教学环节的组织管理;教室、实验室、语音室、计算机房、体育场馆等教学设施的管理与利用情况。

3)教学质量管理。包括教学各环节管理制度和质量标准的执行、教师的课堂教学质量、听课制度的落实、教研活动的组织、教学管理部门和教学辅助部门服务质量等管理。

4)学生学习情况。包括学生上课状态、学业预警与帮扶、学分选修达标、体育锻炼达标等方面。

2.检查方式。包括听取教学单位自查汇报抽查教学环节相关资料课堂教学及实践教学现场召开学生和教师座谈会等。

3.检查情况总结

1)各系(教研室)应在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最后1周内将书面总结材料交学院,学院则将部门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总结提交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备案。

2)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根据各部门提交的期中教学检查总结撰写学校期中教学检查总结报告,通过《教学督导简报》和教学例会等方式进行通报。

3)各部门期中教学检查记录和总结由部门存档,学校期中教学检查记录和总结由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存档。

第七条  期末教学检查安排在每学期的考试前2周至学生放假后1周内进行,各教学部门负责组织本部门的自查,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牵头,教务处、学生处协助完成全校的检查。

1.检查内容

1)期末考核情况检查:重点检查考试试卷准备情况、期末考试安排情况、考风考纪宣传情况、监考人员履职情况,以及试卷评阅、成绩评定和形成性考核材料装订归档等工作。

2)课程档案归档情况检查:重点检查课程档案卡、教学大纲、授课计划、教案、课件、教材、形成性考核资料、总评成绩单、学习质量分析报告等教学文件的签字、审批环节是否完整,以及是否按要求上传到教学档案系统。

3)听课落实情况检查:重点检查学期听课人员听课任务完成情况,以及听课记录上传、存档情况。

4)教研活动记录:重点检查系、教研室及课程教学团队等基层教学组织教研活动记录情况。

2.检查方式

1)各学院、系(教研室)教学检查工作组在期末考核前2周,对本部门学期开出课程考核形式进行核查,制定学期课程考核清单,组织开展考风考纪主题宣传。期末考核期间,组织开展随堂考核和期末统考课程巡查工作,做好考场巡查记录。学生放假后1周内,组织系(教研室、课程团队)等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做好试卷评阅、成绩评定和形成性考核材料装订归档情况检查,课程档案封档,听课记录统计、教研活动记录归档。

2)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在期末考核期间,组织学校教学检查工作组开展考场巡查,发现问题责成责任部门及时整改,并做好巡考记录。在学生放假后1周内,收集、整理学院听课记录。

3)教务处在期末考核前一周,收集各教学部门课程考核清单,汇总全校开出课程考核清单。期末考核期间,组织开展期末巡查工作。学生放假后1周内,检查学院教研活动记录归档情况,课程档案封档情况。

3. 检查情况总结。各学院、系(教研室)自查发现问题,督促相关责任人及时解决,同时做好部门期末教学检查工作总结和检查资料存档工作。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做好学校期末教学检查工作总结和检查资料存档工作。

第六章  专项教学检查

第八条  专项教学检查每学期由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和各部门根据学校和学院教学工作重点选择性组织实施。经常性组织的专项教学检查包括新入职教师授课质量专项检查、课程考核专项检查、毕业论文(设计)专项检查,以及针对教学突出问题临时组织实施专项检查。

第九条  新入职教师授课质量专项检查。每学期初由教学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校院两级督导对该学期新入职教师进行随机听课,课后进行集体评议和帮扶指导,帮助新入职教师提升课堂授课质量。

第十条  课程考核专项检查。每学年第一学期由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组织教学督导和中青年骨干教师对上一学年开出课程期末考核资料(包括试卷和大作业等)进行专项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课程考核方案、期末考核命题审批资料、期末考核评分标准、期末考核学生答卷、期末考核成绩分析(或者学习质量分析报告,或课程目标达成情况分析报告)等。

第十一条  毕业论文(设计)专项检查。每学年第二学期由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组织教学督导和校外专家对当年毕业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进行专项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开题报告、中期检查报告、答辩记录表、成绩评定表、查重报告、毕业论文(设计)终稿、毕业论文(设计)资料归档等情况。

第十二条  针对教学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随时组织有关部门启动相关专项检查。

附则

十三  各项教学检查结果将作为各教学部门和教学管理部门年度绩效考核、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的重要参考依据。涉及奖惩及教学事故的内容依照《华体汇体育软件有哪些教职工奖惩办法(试行)》《华体汇体育软件有哪些教学事故和教学差错认定及处理办法(修订)》等文件要求交由人事处、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等部门进行处理。

十四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由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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