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体汇体育软件有哪些校友会章程
发布时间:2022-05-10华体汇体育软件有哪些校友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会定名为广东白云学院校友会。
第二条 本会为广东白云学院校友自愿参加的、从事校友联谊工作的非营利性社团组织。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是:紧紧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团结校友继承发扬母校的优良传统,紧密所有校友之间以及校友和母校之间的联系,加强合作,服务校友、服务学校、服务社会,为母校的发展、为祖国的繁荣富强做贡献。
第四条 本会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第五条 本会接受教育部门与民政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六条 本会办公地址设在广东白云学院校内。
第二章 任务
第七条 本会的主要任务:
1.鼓励广大校友在事业上不断取得成就,树立榜样,激励在校学生奋发向上;
2.发挥校友及其所在单位与学校互相支持与合作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3.通过校友联谊等活动,增强校友对母校的了解,鼓励广大校友爱校荣校,为母校的发展和为祖国的繁荣富强做贡献
4.加强与各地市校友会的联络与业务指导,支持帮助校友在尚未成立校友组织的地区建立校友会,发展壮大校友会的组织和力量;
5.促进校友以各种形式关心和支持母校的建设与发展;
6.加强校友组织的联系,交流信息,征集资料;
7.编辑、出版内部刊物;
8.符合本会宗旨的其他活动。
第三章 会员
第八条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承认本会《章程》并自愿参加者,可向理事会提出申请(书面、口头),由理事会审批后,或向受理事会委托的各学院校友分会或各地市校友会提出申请(书面、口头),经同意后,均可成为本会会员。
1.凡曾在广东白云学院(含广东白云职业技术学院)学习过的(含成人教育)各个时期的毕业生、结业生、肆业生;
2.曾在广东白云学院(含广东白云职业技术学院)工作过的教职工;
3.学院聘请的名誉教授、客座教授/讲师、兼职教授/讲师和其他兼职人员;
4.对广东白云学院有重大贡献的人士并受本会聘请担任名誉职务。
第九条 权利和义务
1.会员的权利:入会自愿、退会自由;在需要的时候,可返校或在线使用学校图书馆等相关资源(需凭校友卡);在产生本会各种机构成员时,有推举权和被推举权;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并提出建议或意见;对母校的各项工作提出建议或意见;符合本会章程及《广东白云学院校友工作管理办法》的其他权利。
2.会员的义务: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关心本会的工作,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关心和支持母校的发展;承办委托事务;积极向本会刊物投送稿件;按期自愿交纳会费,协助筹集本会经费。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本会的最高决策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常设决策及办事机构是华体汇体育软件有哪些校友会理事会。理事会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行使以下职权:
1.制定和修改《广东白云学院校友会章程》及《广东白云学院校友工作管理办法》;
2.选举和更换理事(学院校友分会和各地市校友会的主要负责人自动成为理事会成员);
3.审定本会的工作计划、报告和预算;
4.决定校友会的重大事宜。
5. 理事会成员任期为5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时,须由会长会议决定。理事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会议(必要时可采用网络、通讯等形式)。
第十一条 本会的理事会设会长1人,常务副会长若干人,副会长若干人,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若干人;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为5年,一般连任不超过两届。学院分会设理事长1人,副理事长1—3人,总干事1人,干事若干人。各地市校友会设会长1人,常务副会长若干人,副会长若干人,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若干人。
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理事会会长主持领导本会开展工作,行使会员代表大会职责,会长对外代表本会。会长职责是:1.执行理事大会的决议;2.聘请名誉会长、顾问;3.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等工作会议;4.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5.增补本会新的领导成员,提出下一届理事会的候选人名单;6.决定副秘书长、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各办事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7.领导本会各办事机构开展工作;8.制定内部管理制度;9.决定本会的其他重要事项。
会长可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理事会全体会议,每年不少于2次,必要时由会长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召开,也可采用网络、通讯等形式。
第十二条 理事会下设办公室、会员服务部、宣传策划部。
(一)理事会办公室,在秘书长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是:
1.落实理事会、会长会议决定的各项任务;会长交办的工作;
2.拟订校友会年度工作计划,经会长同意后实施和完成校友会日常工作;
3.保持与各地市校友组织的联系,总结、交流各分会活动情况;
4.协助办好校庆活动;
5.负责校友会经费的筹集、使用和管理,检查各分会会费缴纳与使用情况。
(二)会员服务部
1. 了解、汇集校友基本信息;
2. 接待校友回母校参观、访问、讲学等事宜;
3. 协助解决校友其他问题。
(三)宣传策划部,在副会长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是:
1. 建设与维护相应宣传窗口(如网站、公众号等);
2. 编辑出版内部刊物;
3. 策划相关主题活动。
第十三条 各学院分会职责是:
1.负责各分会的日常工作;
2.负责各分会在校学生的爱校荣校教育和校友意识培养;
3.负责组织校友开展活动、接纳新会员;
4.负责与相应地市校友会共同开展活动;
5.向本会汇报情况。
第十四条 各地市校友会职责是:
1.负责本地市校友会的日常工作;
2.负责组织所辖校友开展主题活动;
3.负责收缴会费、收集校友信息与管理工作;
4.向本会汇报情况。
第五章 经费
第十五条 本会经费来源:
1.母校拨给的专项经费和各地校友组织的资助;
2.校友或社会友人的捐赠;
3.会员交纳的会费;
4.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六条 各学院校友分会经费由校友会统一预算配给;各地市校友会的经费由所辖会员会费、校友捐赠、学院资助及其他方式筹集,须在本《章程》规定的范围使用。
第十七条 本会经费的主要用途:
1.组织学术交流、校友联谊等活动费用;
2.内部刊物的编辑出版等费用;
3.接待校友所必需的费用;
4.校友会日常办公费用。
第十八条 本会积极筹建校友捐赠基金,设立基金资助项目,主要用于:支持母校教育事业,改善教学设施,包括建筑物、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奖励优秀学生及优秀教师;资助基础研究、教学研究和著作出版;资助优秀贫困学生;按照捐赠者的意愿进行的资助项目。校友捐赠基金的募集办法和使用须经会员代表大会审批。
第十九条 本会经费和校友捐赠基金委托学校财务处代管,按财务制度规定执行,并定期向理事会报告收支情况。本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依法接受财务审计。
广东白云学院校友会
2019年9月4日